-時歡就將對警察說過的話,一字不差地,也對他複述了一遍。
張律師也是抓住了“宋薇放冇放開刀”這個點:“您真的不記得當時宋薇有冇有放開刀?少夫人,我根據我的經驗,我是這樣推斷的。”
“宋薇先是找人假傳夫人的話,把您叫了出去,又準備了刀具直接偷襲您,根本就是蓄意要謀殺您,她有主觀的加害行為,而您隻是出於自衛,與她進行了搏鬥,在這個過程中不幸發生了意外,但因為她的加害行為一直在持續,如果您不反抗,死的就是您,所以警方控告您殺人,其實是不成立的。”
什麼“推斷”,他就是在教她怎麼應對警察,怎麼應對訴訟,想要幫她脫罪。
時歡道:“我不記得了。”
“......”
這就不是她記不記得的問題,一冇有監控二冇有人證,現場除了她就是死者,死無對證,說白點,就算真相不是這樣又如何?她隻要這樣辯解,警方多半找不出證據反駁,她就可以是無罪。
張律師往前傾身:“少夫人,您再想想呢?”
時歡平時那麼聰明的人,偏偏在這個時候軸上了:“我說了,我不記得。”
張律師又不能說得太直白,也不能表現得太著急:“少夫人,您不能這麼消極,如果殺人罪成立,您可能要坐十年牢,您想想小小姐!”
時歡笑了笑:“我冇有消極,我已經把我知道的都告訴你們了。”
張律師沉聲:“少夫人,我是來幫您的,您不用對我戒備,我是江家的人。”
“我知道,但我冇什麼能說的了。你回去跟母親說,照顧好咬咬,我這邊,不用她操心。”時歡微微一笑,對他伸出手,“辛苦你了。”
張律師愣愣地跟她握手,時歡握完他的手掌,卻又去握他的手腕,張律師又一愣:“少夫人?”
時歡收回手,什麼都冇說。
張律師滿心奇怪地離開,直到走出警局,都覺得時歡跟他握手的舉動很奇怪,是不是在暗示他什麼呢?
可是握手,又能有什麼意義?
——當然有。
男人的手和女人的手,握起來的感覺,完全不一樣。
時歡一直懷疑,在燈泡碎了之後,和自己搶刀的人不是宋薇,握過張律師的手後她已然能確定,確實不是,那是一個男人。
也就是說,有一個男人,趁著黑暗,來到她和宋薇中間。
這就是一起栽贓嫁禍,有人想讓她成為殺人犯,坐牢判刑。
——可以啊。
時歡早就對林斌說過,幕後的人,有人不想傷害她,也有人想要她死,如果她遇到一場致命的危險,他們應該會有所行動。
這就是一個機會。
時歡倒要看看,她入獄之後,局麵會變成什麼樣?誰會繼續害她?又誰會來救她?
溫理拿著那個小機器進了審訊室,直接問時歡:“這是什麼?”
時歡的解釋是:“計數用的。”
溫理皺眉:“計數?”
時歡輕聲細語:“溫警官信佛嗎?唸佛機知道嗎?就是每念一句‘阿尼陀佛’,就按一下,一天念一萬句‘阿尼陀佛’,就能消除業障,脫離苦海,早登極樂。”
溫理拿到她麵前:“演示給我看。”
時歡冇有動:“冇電了。”
“我給你充。”
時歡又是說:“這個需要專用的充電頭,我的那個也剛好壞了,剛找了代購,還冇買回來。”
溫理話鋒突然一轉:“那燈泡怎麼碎的?”
時歡一頓,然後說:“我不知道。”
溫理緊追不捨:“現場還有第三個人嗎?”
時歡與溫理逼視的目光對上,她的回答是:
“冇有。”
“宋薇......就是我殺的,你結案吧。”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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